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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原法制报》3楼编辑部,6号编辑室,一位30岁左右的青年在给陈得索、于秋叶倒茶。这位青年叫曹苇,是陈得索和于秋叶在当知青时相恋所生。曹苇高额头,浓眉毛大眼睛随陈得索的脸型,而身材却修长,随于秋叶身段。
“叔,我看你伤势不重呀?”曹苇羞红着脸道。
陈得索喝口茶,说道:“有人炸我的房子,想除掉我。我将计就计,假装头部受重伤。我现在处在危险中!”
于秋叶疑惑而又按奈不住怒火说:“谁炸的?他们为什幺要炸你?”
陈得索深沉道:“这事很复杂。但我隐约感到,有两种人可能性较大。一是害‘小丽’的嫖客,二是我们工作业务圈内的人。”
于秋叶点头后又略有所思说:“是不是还有其他可能,比如你以前得罪了什幺人?”
陈得索摇头道:“不可能。事情没有那幺巧合。”
于秋叶喝口茶问:“你有什幺打算?”
陈得索诚恳道:“你是刑侦教授,请你赐教。”
“如果是嫖客作案,倒容易破案。”于秋叶缓缓道,“如果是‘内鬼’,那就复杂多了。内部的人为什幺要加害你?”
“警察、老板、小姐相互勾结宰嫖客。他们害怕我揭穿内幕!”陈得索喃喃道。
于秋叶转向曹苇说:“苇子也坐下,帮你叔,不,是你爸,帮他想想办法!”
曹苇坐到陈得索对面说:“你们搞刑侦的,讲究的不是证据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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