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在下水道的案发地点,虽然这里被流浪汉打扫得很干净,但还是有一股腐臭传来。
不仅仅是因为下水道的味道太过于难闻,还有尸体腐烂的味道。
但是杰罗姆常年和死尸打交道,所以就蹲下身体缓慢地翻看了一下尸体。
果然在尸体所穿的衣物,还有地面上都有一些血迹。
“这里应该是凶手第1次作案的地方,他的手法还不是很熟练,不然的话,凭借现在的熟练程度,根本就不会有一滴血从体内流出来,最多就是后脑勺被枪击之后会有些许的鲜血渗出。”
“你是说那个凶手在这里杀掉了10个人,竟然是他第1次做案,而且作案的手法已经接近成熟了。”
杰罗姆点点头。
“能够将一个人的后背给划开,然后取出心脏,普通人可没有这样的手段和工具,能够如此锋利的从纵向切开一个人的脊背,然后熟练的用手抛入胸腔拿出心脏,懂得这一点的应该就只有少部分人吧。”
“那您的意思是。”那一些警察都盯着杰罗姆,似乎想要从这一个侦探的嘴中得到某一些答案。
“我只是有一个简简单单的推测而已,懂得做这么一些东西的,应该就只有学习医学的人,不然的话,普通人可不会花时间去了解人类的身体结构,但是这也说不定,毕竟就连杀人都可以成为一种爱好,那么学习医术为什么不行呢?”
杰罗姆的这一句反问,让在场的这一些警察都感觉到一阵毛骨悚然,大家都无法想象在自己的身边,突然有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每天在研究如何将人类的身体给解开,然后从其中挖出心脏,这会是一件多么惊悚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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