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杀人#
-----正文-----
挤进来时太匆忙,被门夹了一下,庄忙检查他的手,问:“没事吧?”
吴霭:“没事。”
庄这才去看自己手里的东西,很意外,问:“小狗,这是什幺?”
戒指吴霭收到后一直贴身携带,拿出来的次数屈指可数。电梯间的光源在头顶,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照,反正他觉得它变得更亮了,在庄手上被捏着,像被开了光。
“我……哥给我的。” 一开口,吴霭略微吞吐。
庄推了推他给配的眼镜,又拿起他给的戒指,仔细看了看,问:“有个音符在这里,是和你一样喜欢电影的那个哥哥?这戒指是专门为小狗做的?”
戒指是洪仓和知礼订婚用的,作为一种祝愿传承给了自己,吴霭实话实说:“戒指是我哥的,给他带来了好运气,给我是为了让我也有好运气。”
庄摩挲戒指的内圈,又问:“什幺样的好运气?”
特别想向他解释戒指背后的故事,介绍自己最亲密的洪仓和知礼,以此表白心中与两位哥哥同样真挚的爱,讲述自己对未来的设想和安排。但这一切太郑重了,不应该在匆匆忙忙下被倾吐,吴霭想了想,催促:“快走吧,不能迟到。”
庄拿着戒指又看了几眼,把它也放进了裤子的口袋。他伸出手摸他脸颊,说:“我的小狗总是脸红。”
吴霭看他,没说话,那双还有些红的眼睛曾经复杂、多变、甚至狡黠,但这一刻简单、纯粹,倒影出的只有他。他有一种感觉,感觉庄已经明白了自己想要表达的,于是仰头去吻他的唇,说:“庄,你现在有我和我哥哥两个人的运气了,加油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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