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也好想被许彦干啊,想在许彦身下摇着尾巴汪汪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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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彦后来觉得,也不应该那么计较。虽然心里头还是有点不得劲儿,但仔细想想,他又不是活在清朝初期的封建老爷,是不是还得要求井易把脚裹成三寸金莲他才肯娶啊?
井易都步入社会,二十好几了,有过性经历,其实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。
说是这么说,许彦还是决定要再晾井易一段时间。好让他知道,自己生气了,也很在意这个,叫他以后不敢再跟别人乱来。
那顿饭,井易自认为吃得很愉快。谁晓得之后,阴晴不定的那位突然又没有好脸色了。
井易不知道哪里做错了,只当是自己说的那句“小狗才咬人”惹许彦不高兴了。有一天晚上,就唯唯诺诺地蹭到许彦脚边,讨好道,“我,我是小狗。”
许彦不买账,把腿挪开,“谁准你靠过来的?”
井易只好走开,眼睛红通通的。
每当他以为,自己离成为许彦的狗狗只有一步之遥时,都会再次被一脚踹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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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彦特别喜欢转笔。尤其是在课堂上,除了听讲,他觉着干什么都有意思。
他的手很漂亮,手掌宽大,指节细长,连分布在上面的青筋都恰到好处,性感得很,跟他的脚一样。
仝泉离他不远,每当许彦转起笔的时候,就会盯着看。一枝普通的黑笔在他指间飞来绕去,跟变魔术一样,好看又吸引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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