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记得他的桃花眼、酒窝、汗湿的头发和长袖。
-----正文-----
我喜欢看我哥,因为赏心悦目。
就像现在,他垂着长睫毛从白瓷碗里面盛一勺粥给我,我能清楚地看见他鼻尖上的那颗小痣。
我好喜欢那颗痣,不明白怎幺会有人好看,就连痣也会挑地方长呢?
我哥的眼尾微微上翘,嘴角也是上翘的。但他鼻梁高挺,眼窝深邃,那欧式大双一下子让他变成了那种有攻击性的美。
尤其是他的唇色浓,不是一般人的那种玫红色,是偏番茄红的颜色,像是涂了唇釉,特别好看。
他端着碗的时候,左手扣着,白皙修长的指节搭在碗沿。尤其是那白瓷碗上还画了朵工笔小花,很配他。
“快喝,别发愣,”他晃了晃勺子,“喝完就睡吧,睡了就好受了。”
我笑眯了眼,望向段巡,嘴凑过去吃完最后一勺粥。
今晚我和我哥睡。
因为我俩床离得近,那道帘子一拉开就和睡在一张床上一个样。
灯没关的时候,我躺在枕头上,斜过头就能看见他左边耳廓的一粒淡淡的痣。
他关灯前问我:“明天去上学吗?”
我感觉我睡一觉就能好了,可能是心理作用,我哥和我一说话就没那幺难受了。
于是我说:“嗯。”
我看见月光照进窗子,照在我们的床头。淡蓝色的月光把我哥白皙的皮肤照得更白。
突然想到张爱玲在《小团圆》里写到:“夜里在床上看见洋台上的月光,水泥阑干像倒塌了的石碑横卧在那里,浴在晚唐的蓝色的月光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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